你有权选择沉默
——博奕论之囚徒困境
某公司被抢劫,警方在作案现场不远处抓到甲、乙两犯罪嫌疑人,但没搜到赃物,若两人都不交待,则因证据不足而各判入狱一年。于是将两人分开审讯,告知:若坦白交待,可轻判各入狱六年;若一方坦白交待,另一方沉默,交待方当场释放,沉默方重判入狱九年。
这是博奕论中非常经典的“囚徒困境”案例,作为两个被分开审讯的犯罪嫌疑人,到底是选择“坦白”,还是选择“沉默”呢?表面上看,甲乙两人都选择沉默,各轻判一年是最佳的选择,但从人性的角度分析,结果却令两人非常沮丧。
博奕论的理论前提是:每个人都是理性的,在作出某种决策时,首选目标是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由于个体的决策会影响他人的利益,因而,人们在权衡利弊时,多是根据对方的做法而选择自己的做法。
从甲的角度出发,选择“坦白”还是“沉默”呢?他会考虑乙的选择。如果乙选择“坦白”,甲“沉默”会被判入狱九年,甲“坦白”则只会被判入狱六年,两害取其轻,甲的选择必然是“坦白”;如果乙选择“沉默”,甲“沉默”会被判入狱一年,但“坦白”却是当场释放,两利取其重,甲的选择还是“坦白”。
也就是说,无论乙选择“沉默”还是“坦白”,甲的最佳选择都是“坦白”。同样,在综合考虑甲的可能选择后,乙的选择也必然是“坦白”,双方都选择坦白的结果则是各判入狱六年。
| 乙坦白 | 乙沉默 |
甲坦白 | (-6,-6) | (0,-9) |
甲沉默 | (-9,0) | (-1,-1) |
虽然最佳选择是“双方沉默”,但在综合考虑对方可能作出的选择后,嫌疑人最终还是选择了“双方坦白”,这就是人性的悲哀。
“囚徒困境”并不是不可解脱的。只要破除了其理论假设的前提,甲乙两人就能成功脱困。
第一是破除 “人是理性的”这一理论前提。人不仅仅是理性的,人还是感性的,不排除有人“兄弟同心,其利断金”,硬是相信对方会沉默,而且自己也选择沉默。于是兄弟二人都各入狱一年。
第二是破除“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一规定。现在的司法制度已经摒弃了“抗拒从严”的做法,嫌疑人不仅有权选择“沉默”,还有权选择辩护律师……这可比单纯相信兄弟更为可靠。所以,看港台片警察抓人时,首先要说的是:你有权选择沉默,但你说的一切将会成为呈堂证供……而嫌疑人的第一句话是:我要见我的律师……
第三是对“疑罪从有”这一司法精神的推翻。现代司法精神推行“疑罪从无”,也就是说,只要嫌疑人拒不认罪,而警方又找不到更多的证据,抓了人也得放出去。还记得从国内某电视剧上看过这样一段话:“坦白从宽,牢底坐穿;抗拒从严,回家过年。”说的就是这个事。
“囚徒困境”是利用人性的弱点,将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犯罪嫌疑人推向不利于自己的选择,其根本出发点是人性本恶;而“有权沉默”却是正视人性的弱点,允许处于相对弱势地位的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其根本出发点还是人性本恶;“疑罪从无”则是在找到确凿的证据之前,相信嫌疑人是无辜的,其根本出发点是人性本善;但是,更加无辜的受害人的利益由谁来保护呢?这个重任就落在公安司法机构身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