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责关于理性的选题,我大概描述下:
两人合伙作案,不久,均被当作嫌疑犯收押。分头提审,要求据实招供。
两人的选择会出现以下三种组合,每种组合判法不同,如下:
A. 如果两人都不承认,各被关一年
B. 如果两人都承认,各被关六年
C. 一个承认而另一个不承认,承认者被释放,不承认者被关押十五年
假如你是其中的一个人,在互不通气的前提下,你会做何选择?
——虽然不可能违法乱纪,但置身于这个场景,我想我会选择承认,因为这是最保险的选择。
分析中说,“从博奕论的观点看,最理性的选择是承认,被关六年。”
失笑,看来我还是一个理性的人了,我不知道博奕论是什么东东,只是从人性的方面做出了我的选择。
我方承认,对方不承认,哈哈,自由了;而我方承认,对方也承认了,六年牢狱之灾(偶想这是最可能出现的状况,所以选择承认几乎就等于选择了六年监禁~~);如果我方不承认,不管对方承认不承认,牢都坐定了,只是一年跟十五年的差别。
我想每个人都会慎重考虑这些,而大部分人都会作出对自己有利,且比较保险的选择,所以我“理性”了一回。
但是,这不是双赢的方法,如果那两人是父女情人关系呢?一人坐十五年牢一人逍遥不现实,两人都坐六年又很亏,可是选择不承认的风险也是很大的,也许有时感情能超出理性,人都有自私的一面,有谁能保证对方也会选择不承认,然后两人都坐一年牢就OK了,一旦放不开,那么就不会无私地选择不承认,给对方自由的机会吧。
但其实,有时候“最不理性”的选择背后效果往往是惊人的,只是有这个胆量作出这种选择的人很少。
不知道各位还同意我的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