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中,医患纠纷产生后,患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纠纷的途径正被一哭二闹三跟踪四打砸的“医闹”行为所取代。在“医闹”的威逼下,以稳定为导向的行政调解就成为时下处理医疗纠纷的常规办法。无论是1987年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还是2002年颁布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二者都明文规定行政调解是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之一,也就是说,行政调解也是合法的,但是,现实中的行政调解,往往是以牺牲医院的公平和利益为代价来实现的,这在实际操作中被美其名曰为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①。事实真是这样吗?
一、医疗纠纷出现后,参加处理纠纷的各方:政府、公安、医院和患者的态度
(一)政府的态度
以稳定为重。政府在医患之间协调。为了促成调解,政府往往人为地设置医患双方相互博弈的“囚徒困境”。在这样的“囚徒困境”中,当事人博弈的“纳什均衡”(在这一均衡中,每个博弈参与人都确信,在给定其他参与人战略决定的情况下,他选择了最优战略以回应对手的战略。也就是说,所有人的战略都是最优的)就是让步、让步。在给定患方让步的情况下,医方的最优战略是让步;给定医方让步的情况下,患方的最优战略也是让步,政府官员营造出来的“囚徒困境”中,当事人选择让步总是比不让步好,调解也就这样被促成了②。
(二)公安的态度
公安机关是来维持秩序的,也是和政府一样,以保稳定为主,目的是阻止患方施用暴力。但对患方停尸医院门诊部,摆放花圈,燃起鞭炮,严重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无所作为。一定意义上是对医疗领域发生的暴力索赔行为的默认。对这种严重影响正常的诊疗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连治安处罚都很少,显然,他们对暴力索赔有表示理解的一面。
(三)医方的态度
极力说服动员患方走司法程序,特别希望政府和公安帮助患方走司法程序。医方希望通过走司法程序弄清责任,该赔偿绝不推诿,不该赔偿坚决不给钱。
(四)患方的态度
病人到你医院来了,病没有医好,出了问题,不管有理无理,就该赔偿。赔偿得越多越好。不赔就闹,声势闹得越大越好。闹起来了,医院还不赔就请人来闹,闹到医院屈服,满足要求为止。
二、行政调解过程
(一)患方施压
1.患方向医院漫天要价,动辄几十万,上百万。要求达不到,就先让四五个老头老太,带着病人躺在门诊部里,只要有人进来,就大哭大闹,弄得医院没办法正常开展诊疗活动。医生要是找保安、报警,他们不怕,因为来的人总不能对老弱病残动手。如果还是不肯给钱,患方就派人天天跟踪医院的几个领导,找到他们的住址后,要么叫家属上门驻点,天天赖在他们家里吃喝拉撒;要么就派人跪在他们住的小区里摆地状、贴大字报,说医院草菅人命……这么一哭二闹三跟踪,医院很无奈。
2.采取暴力措施。一哭二闹三跟踪还没有让医院屈服,就在医院打砸财物,限制医院医护人员和院领导人身自由,把医院围个水泄不通,准进不准出。
3.借助媒体推波助澜。作为一个媒体,报道一项事实,很多在当时看来细微的地方,却会带来一场“风暴”。我相信很多人都记得这样的报道,称医生手术后将器械遗留于患者体内。我想所有见到这则报道的人都有足够的理由对医生的责任心产生质疑。于是突然间如果我们接受手术,都有必要提醒一下医生记住结束时清点手术器械。可是这则报道忽视或是省略了一点是:此类事件发生几率不超过十万分之一,和民航飞机失事率差不 多,在正常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的。正是这么低的概率,患者就有足够理由怀疑以后遇到的每一个医生的责任心。媒体很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作用的放大,在医患关系中,本就存在着一个多种因素参与作用的环境。当一则类似报道出炉后,产生的影响会很快超过报道者预计的效果,最后的结果会大大偏离于报道者的预期,结果是推动医疗纠纷向非理性方向演进,产生了报导的负面作用。
(二)政府施压
1.政府看到事情闹得越来越大,出于同情,也是出于从稳定大局出发,反复向医方作工作,看是不是作一下让步,如先给安葬费,看能不能平息事态。
2.后来看来只是给安葬费不能解决问题,又向医方动员:看给多少能平息事态就给多少,医院拿不出钱支付就由政府向医院借钱来支付。
3.更有甚者是在医院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政府从“稳定”的大局出发,“政府的态度比较明确,医院没有责任,但考虑到死者家属的实际情况,由政府出面协调给死者年迈的双亲办理医保,由民政局负责处理丧葬事宜”③。
其实政府面对不守法的人,也是迫于无奈而作出看似“各方对处理结果均比较满意”③的调解措施,要求患者方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他们根本不听,大都采取过激行动。作为当地政府,一般情况下,都只能采取安抚的手段,对患者作出补偿,争取息事宁人。
(三)公安不作为
公安的职责是维持秩序,只要不出现打死人的局面,砸毁点东西,是可以不管的④。从某种意义上看,公安机关对医疗领域发生的暴力索赔行为是表示同情和理解的。
(四)医院处境困难
1.医院内部。原有的住院病人面对患者的恐怖行动,心存恐惧,一怕被闹事的误伤,二怕医院没有精力治疗他们。内部的职工也是一怕被闹事的打砸,二怕再出现纠纷。
2.医院外部。媒体跟踪报道、政府部门偏向于患者方的调解方案以及各种不利于医院的信息和负面的影响给医院增加了压力。
在各种压力的撮合下,医院不得不以稳定大局为重,在赔偿额由几万不断上涨到十几万的情况下,最终以满足患方的无理要求而终结纠纷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