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代表国家利益?
据最新报道,全国政协委员张茵否认为富人阶层代言,称为国家利益讲真话。江南本来不想对这件事发表看法,但是,今天看到的张委员慷慨激昂地声明自己的观点代表国家利益,江南有话如鲠在喉,不得不发。
事件回顾,张茵的三个提案:一个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应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降低富人税负,把月薪10万元以上的最高累进税率从45%减至30%;三是鼓励企业进口先进高效的节能环保设备,给予5年至7年的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的过渡期限。为此,教育界的某委员认为,张茵本人的玖龙纸业就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就是会造成严重污染的产业,张茵本人也是富人,其三个提案的内容全部是在为其所处的利益集团说话。她认为,作为政协委员,应该有兼善天下的情怀,不能这样做。
江南认为,民主政治,本来就是代表各阶层利益的代表,提出观点,互相碰撞,然后妥协为一个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结果,这才是和谐社会的特征。所谓真理越辩越明,只有不同观点的反复交锋,真理才会逐渐清晰。
关于新的《劳动合同法》:
中国的问题,如果从博弈论上来讲,就是完全陷入了“囚徒困境”。一方面,无产阶级一盘散沙,没有团结起来,他们为了一份工作,拼命压低自己的工资要价,和自己的同事竞争,结果谁也过不上好日子。而在西方,有强大的工会组织,来和资本家集体谈判。中国好不容易由总工会代表广大工人阶级的利益,制定了一份《劳动合同法》,却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特别是新阶层阶级(富人的新定义)的攻击。
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广大职工和劳动者是非常拥护的,说三到四的人是为自己着想,没有站在广大劳动者的立场上,用工随便,工资想给多少是多少,人想用几天是几天,拿劳动者不当回事,违法经营,偷税漏税,真是无法无天,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台是对他们的一种违法经营的制约。
不过,江南对于新的《劳动合同法》有自己的理解,感觉国家出台这个政策仓促了点,至少还没有充分征求各个方面特别是外资和民营企业的意见,有把矛盾都推给了企业,刻意制造企业员工之间矛盾的嫌疑。如果国家不把养老、住房、医疗、教育这些问题解决好,即使所有企业都严格遵守劳动法又能怎样?劳苦大众一样还是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去年我国财政收入四万亿,国家越来越富,而老百姓却感受到物价在飞涨,生活水平停滞不前甚至在下降,社会保障是国家的责任,单靠企业是解决不了的。
关于降低富人税负:
贫富差距的问题是个老话题了,江南认为首先要看富人的钱是怎么来的,真正靠合法经营、不偷逃漏税的民族资本家,是社会要尊重的。而那些靠贪污受贿偷逃漏税成为富人的,会被人们嗤之以鼻,相信在两会代表中也不在少数,他们一面打着为穷人谋利益的幌子,一面却在盘剥百姓,这才是人民的公敌。在国外,贫富差距过大是社会落后的表现,是很敏感的问题。西方国家就是通过税收来调节个人收入和实现社会公平的,即,富人多交税,穷人少缴税。西方国家的税率也不均衡,北欧国家最高税率为65%,也有比我国税率低的。江南认为税率高低不是问题的核心,而足额纳税才是问题的关键,新阶层们足额纳税是他们的法定义务。即使我国降低了税率,你能指望那些为追逐利益的商人会因为你降税率而守信纳税吗?中国的现状是绝大多数富人并没有足额纳税,偷逃漏税和所谓的合法避税的比例占了大多数。
江南在想,站在国家利益上就应该带头多交税,富人再多交税也不会变成穷人,多交点税算什么?20%的人占有80%的社会财富,还不想多交税?
关于节能环保:
江南不是节能环保专家,这方面知之甚少,不作评论。
其实,资源是财富之父,劳动是财富之母,富人只不过合理的利用了可以利用的资源使他们聚集了更多的财富,并不是他们创造了财富,无论什么时候财富都是劳动人民创造的,不是某个富人!有诗为证,“但见富人百无忧,谁怜贫者为饥出。贫人一旦为饥驱,富人岂得安其室。”
不过,江南还是要为张茵女士这样敢于直言的政协委员喝彩!张茵代表提出的议案,内容充实,理由充分,事实清楚,逻辑清晰,在我们这些年所能了解到的政协议案中,应能算得上是优秀议案了,比起那些空洞无物、哗众取宠、溜须拍马、滥竽充数……的所谓提案,不知要强过多少倍!希望更多的像张茵女士的政协委员提出符合自己的政协提案,真正担当其政协委员对社会问题有不同思索的责任。我们对国家长治久安有前瞻性意见要认真听取,回头看看马寅初,当时那么多的人反对,时过境迁,孰是孰非,大家都心知肚明,现在我们用几十年还没有消化这个人口问题的苦果。
江南认为,实现社会善治、建设和谐社会是一个无比复杂的问题。每一项政策的好坏又岂是那么容易说得清?对富人收重税就一定有利于穷人吗?签订无限期劳动合同就一定有利于受雇者吗?不经思考和研究就对这些问题轻率做出回答的人,无疑是武断的,或者说是无知而又无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