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天在山里接到钱江新闻频道记者的电话,还是谈房子降价的事。我觉得说来说去就那点车轱辘话,围绕降价后老业主要求退房这件事,无非是情理上理解,法理上不支持,再加一堆解释。不过小缪记者提到今后买房的消费者如何防范风险如何自我保护,这点还是可以说说的。
今天约在小区中心花园,但最后的话题还是绕到降价业主闹事那儿。说实在的,我也是消费者也买过房,也面临购置的房产可能价格下降的风险。但是做为成年人,应该为自己签下的合同负责任,没人拿手枪逼你买房。动不动用维权两字,维什么权?维不许降价的权?不是说小人物就只能听天由命随风漂流,权利受损时应该站出来维护,但在闹退房这件事上,实在说不出有什么道理。
开发商是商人,趋利动物而已,如果降价对他有利他就会降,而且套用博弈论中的“囚徒困境”原理,如果市场状况真的不好了,谁先做叛徒(此处是先打破价格同盟降价)谁有利,跟得晚可能就吃亏。所以万科降了,复地也降了,外地开发商降过本地开发商也降了。只是降价后对老业主的策略有所不同,有的宁死不退房不补偿(万科代表),有的送点小恩小惠,有的直接补差价(只有一家本地开发商),于是,“受害业主”们将表现最好的开发商作为模板,要求自己房子的开发商也提供如此或相当待遇,于是就有得闹了。
在镜头前我说了一些降价的积极作用,比如让杭州人看到房价不是只涨不跌,比如以后的消费者有更大的选择余地,可以更从容地挑选,比如对房地产产品质量的提高会有所帮助等等。
确实,有这样一些“维权事件”的发生,开发商会有所顾忌,以后买房大可以和开发商谈判,将退房条件或补偿前提列入合同,如果一家开发商不同意可考虑另一家。当然,买房不象买菜,这摊毛豆和那摊毛豆质量差不多,房子每一套都是特别的,如果是为了自住消费,看中了,当前价格也能接受,且确实是生活需要,那就买吧。房子还同一套房子,以后价格无论涨了还是跌了,它的使用功能不会改变。保持平常心,不要让将来效果不能确定的可能“错误”选择破坏生活的心情。
最重要的,都是成年人了,要自己为自己负责!不要动不动就迁怒这个迁怒那个,就算讨赔偿也要有理有节。好了,过节了,别提什么怒不怒的,开心最好!
山谷里的秋景与热天有一点不同,昨天拍了一些照片。

花中蝶

阿康和新柏油路

遭遇银环小蛇

芝麻菜开花,蒲公英出世

小猪样的狗崽

茶果,榨出来的就是山茶油